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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3:29:03 股吧网页版
云里物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宁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宁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凭借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本人基本情况如下:王宁宁,男,1983年6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中国执业律师。2008年至2014年任广东信桥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2014年至2015 年任北京大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2015年至2016年任花样年集团法务经理,2016年至2017年任双开颜金融控股集团法务总监 , 2017年至2022 年任佰融集团法务总监,2022 年至今任北京浩天(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应出席董事会7次,本人亲自出席7次。应列席股东大会3
次,本人亲自出席3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均主动了解情况,详细审阅会议材料及相关资料,对议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审查;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等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024 年,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成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是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未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度,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亲自出席3次,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竞价回购股份方案等事项进行审议,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2024年度,本人未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2024年度,本人未单独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4年度,本人未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7日。本人一直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予以高度关注,定期听取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状况,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获悉行业、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积极沟通,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明确了双方职责和范围。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依法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同时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项决策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效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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