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
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
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
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
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
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
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一)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对财务报告相关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关联交易、合同管理、财务报告等方面。
2.对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发展战略、组织架构、研究与开发、信息系统、人力资源、企业文化、信息披露、内部监督、社会责任等方面。
(二)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关联交易、资金活动以及盈利能力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情况
(一)内部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同时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性质、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之间权力制衡关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授权明晰、操作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二)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结合行业特征,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
公司在风险评估时,关注的内部风险因素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关注的外部风险因素包括: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技术因素,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环境因素。
(三)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对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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