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78,123,493.53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7,604,708.39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81,518,000 股,根据扣除回
购专户 851,753 股后的 80,666,247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1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8,873,287.17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监事
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时,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制度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三)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能力及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制定了《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2-024)。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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