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872363 证券简称:鸿基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江苏鸿基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响应省国资关于省属企业子公司章程修订的统一部署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重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鸿基水源科技股份
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出资人、职工、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
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第三条 “有限公司” 第二条、第三条 “岩土有限公司”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总法律顾
人、董事会秘书。
问、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许可项目”前增加“公司
第十三条 许可项目
的经营范围:”。
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三)将股份 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三)用于员
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款“若公司股
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应遵循国家关于股份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的相关规则。
若公司股份未获准在依法设立的证券 内容予以删除
交易场所公开转让,公司股东应当以非
公开方式协议转让股份,不得采取公开
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份,股东协议转
让股份后,应当及时告知公司,同时在
登记存管机构办理登记过户。”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新增:(八)、(九)、(十)3 款股
东权利;
原(八)序号修改为(十一)
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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