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武汉奥森迪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六章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通知、公告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附则
武汉奥森迪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是由武汉奥森迪科智能电控科技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武汉市江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2587957476E。公司于 201
7 年 10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武汉奥森迪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han Au3Tech Intelligent Technologies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武汉市江岸区汉黄路 888 号岱家山科技创业城 7 号楼 1
单元 1 楼,邮政编码:4300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66,667 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采用规范化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合法经营为原则,发挥股份制、多元化的经营优势,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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