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72325 证券简称:侨宝陈皮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江门丽宫侨宝陈皮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修订董事会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门丽宫侨宝陈皮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门丽宫侨宝陈皮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门丽宫侨宝陈皮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法定代表机构和决策机构,是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
第四条 董事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义务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 制订、修改、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承担以下义务:
(一)向股东大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二)承担向股东大会和监事会提供查阅所需资料的义务。
第七条 审批权限的划分:
(一)投资权限。300 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投资由公司总经理决定。超过 300万元且不超过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投资由董事会决定。重大投资项目由董事会研究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事项
1.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提供担保除外),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3)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4)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的。
2.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包括对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必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同意。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2)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5)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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