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7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72325 证券简称:丽宫股份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
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 月 2 日起停牌。
当前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停牌事项进展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
GF2023120037),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
公告编号:2025-014
2024 年 1 月 25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江门丽宫国际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1-25/1706188229_657375.pdf
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及《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撤回申请文件。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终止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
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江门丽宫
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北证发〔2025〕5 号)。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的 审 核 , 具 体 查 阅 网 址 :
https://pdf.dfcfw.com/pdf/H2_AN202501241642524092_1.pdf
三、复牌依据及复牌日期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等相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25年 2 月 5 日起复牌。
股票复牌后,本公司仍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告编号:2025-014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终止对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北证发〔2025〕5 号);
(二)《复牌申请表》。
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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