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27 15:31:38 股吧网页版
丽宫股份: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27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72325 证券简称:丽宫股份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在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3120037)。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具
体详见: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520

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4 年 1 月 25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1-25/1706188229_657375.pdf

收到北交所审核问询函后,公司及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
核查,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提交了《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延期 20 个工作日。

公告编号:2025-015

(三)中止审核

1、公司首次申报财务报表的审计基准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并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延长财务报表有效期三个月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鉴于财
务报告有效期即将过期,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财务报告过期中止北交所上市审查的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于 2024 年 3月 28 日同意中止发行上市审核。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

2、经更新,公司申报财务报表的审计基准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鉴于财务报告
有效期即将过期,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财务报告过期中止北交所上市审查的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同意中止发行上市审核。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
(四)恢复审核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告截止日
已更新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补充提交有效文件,前述中止审核情形已经消除,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2024 年 5 月 6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在业务系统中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恢复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