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5
公告编号:2024-048
证券代码:872325 证券简称:丽宫股份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稳定股价预案经调整后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目前的战略发展目标,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4-048
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祝兰芳、曾宪纲、尹玉海
2024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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