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5
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872325 证券简称:丽宫股份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9 月 20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欧国良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议案议程程序和议案内容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 1-6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公告编号:2024-045
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4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4 年 1-6 月《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维护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根据证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该预案内容进行调整。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祝兰芳、曾宪纲、尹玉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45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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