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3
公告编号:2018-019
证券代码:872317 证券简称:凯特智控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凯特智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凯特智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摘牌相关事宜》议案以及《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上述议案一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出席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其愿意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内容如下:
1、异议股东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按照公司公告内容向公司回购事宜工作组提供股东身份证明及购股证明,并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控股股东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等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
公告编号:2018-019
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2、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以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回购,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3、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0天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凯特智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详见附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以邮寄日期为准)等方式交至公司,并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若异议股东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4、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按照公告安排时间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以下为公司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船英(董事会秘书)
电话:010-82809807
电子邮箱:chency@ketr.com.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6层
特此公告!
凯特智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公告编号:2018-019
附件
凯特智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
股东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证券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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