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市创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天津市创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举科技”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创举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天津市创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人民币普通股 3,640,000 股,发行价格为
2.7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10,000 元。
2023 年 9 月 28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关
于同意天津市创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2904号)。
2023 年 10 月 25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3)第 332C000495 号),确认截至 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已
收到本次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款 10,010,000 元。
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监 管和责任追究作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 风险防控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二)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2023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与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天津南开支行、中国银行天津南丰路支行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募集资 金专户基本信息如下:
户名:天津市创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天津南丰路支行
账号:271397737625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管理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股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 议》模板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
已经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状态 余额
天津市创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天津南丰路支行 271397737625 注销 0.00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将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毕,《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上述事项已经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010,000.00
加:利息收入 22,673.62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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