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72307 证券简称:创举科技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天津市创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市创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人民币普通股3,640,000股,发行价格为2.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010,000元。
2023年9月2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天津市创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2904号)。
2023年10月25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495号),确认截至2023年10月13日,公司已收到本次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款10,010,000元。
2023年11月14日,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作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防控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公告编号:2025-012
(二)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于2023年10月16日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天津南开支行、中国银行天津南丰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基本信息如下:
户名:天津市创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天津南丰路支行
账号:271397737625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管理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股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模板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010,000.00
加:利息收入 22,673.62
小计 10,032,673.62
二、募集资金使用总额 累计支出 其中:2024 年度
其中:支付职工薪酬 2,667,164.95 882,543.27
购买原材料 6,95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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