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72307 证券简称:创举科技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天津市创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
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长期无法收
回的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总
额 1,589,958.60 元,其他应收款总额 50,000.00 元,合计核销金额 1,639,958.60
元。上述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已按 100%计提坏账。公司对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的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的议案》。本次坏账核销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董事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的事实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
公告编号:2024-02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坏账决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天津市创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天津市创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天津市创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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