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72307 证券简称:创举科技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天津市创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307 创举科技 2024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天津众磊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提供见证。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对 2023 年度公司股份、业务、管理、财务等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工作进行汇报总结,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工作进行汇报总结,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 2023 年度业务经营情况及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参照公司 2023 年经营及财务情况,并综合 2024 年宏观经济预期、公司经营计划等因素,公司拟定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分红。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经审慎核查,公司对 2022 年度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了梳理,对前期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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