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23
公告编号:2023-055
证券代码:872300 证券简称:玉柴动力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广西玉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西玉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应收账款核销》的议案。
一、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的情况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长期挂账、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6,814,885.81元,已计提坏账准备6,814,885.81元。
二、本次应收账款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均为账龄过长,经多种方式和渠道催收无果,已实质产生坏账损失并确认无法收回,公司对核销的应收账款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为客观体现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对上述坏账予以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应收账款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应收账款核销》议案。
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应收账款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核销应收账款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同意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六、备查文件
1.《广西玉柴动力股份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广西玉柴动力股份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西玉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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