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20
证券代码:872298 证券简称:威海顺意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威海顺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
治理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本制度经公司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威海顺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9
第三节 股份转让...... 10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11
第一节 股东......11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4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7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9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20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3
第五章 董事会...... 28
第一节 董事...... 28
第二节 董事会...... 32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37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8
第七章 监事会...... 40
第一节 监事...... 40
第二节 监事会...... 4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4
第二节 利润分配...... 45
第三节 内部审计...... 46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6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47
第十章 通知...... 47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52
第十三章 附则...... 5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威海顺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威海顺意电机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威海顺意电机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设立并经威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威海顺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文登经济开发区珠海东路 31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05.92 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1805.92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创新无限、卓越永恒。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机的生产、销售;备案范围内货
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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