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8 17:42:24 股吧网页版
鸿途信达:补充确认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8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72289 证券简称:鸿途信达 主办券商:中泰证


北京鸿途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与规划,2023 年 8月,公司子公司北京诚联互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顺义区设立孙公司“北京艾珀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子公司北京诚联互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95%,公司董事张超持股 5%。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超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一条第十五款规定,公司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无需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张超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北皋镇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艾珀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道仙庄村南大街 1 号-1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图文设计制作;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公告编号:2024-007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金额 比例

北京诚联互创

网络科技有限 现金 950 万元 95% 0
公司

张超 现金 50 万元 5% 0

(二) 出资方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