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72288 证券简称:金码测控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长沙金码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长沙金码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行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
公司董事会会议决策的科学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和《长沙金码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制订、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第三条 董事会须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并报股东会批准。
第五条 应由董事会审议的交易事项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
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
币;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交易事项,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
本条中的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提供财务资助(对外借款);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公司章程对前述交易事项的审议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应由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如下: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审议之外的对外担保事项。董事会审议对外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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