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72288 证券简称:金码测控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长沙金码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长沙金码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会依法独立、规范
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 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沙金码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公司是指长沙金码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称股东
会,是指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的长沙金码测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东会。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股份的持有人为公司的股东。股东按其持有股份的种类和份额,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审议批准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三)审议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审议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交易,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五)审议批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五条 公司交易事项(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
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六)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除上述规定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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