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0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872284 证券简称:新大长远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河北新大长远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3 年 9 月 27 日;
原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河北新大长远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长远”或“公司”)于2017 年 7 月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持续督导
主办券商,并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2023 年 7 月 26 日与海通证券签订《推荐挂
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
自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进行信息披露,并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海通证券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对公司从挂牌到后续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海通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公司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就其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
公告编号:2023-028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议案。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与海通证券签署了《关于解除<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
协议》,并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与财达证券签署了《河北新大长远电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协议书》,上述协议均已约定自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无异议的函之日生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向公司出具了
《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决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各方协议即日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财达证券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任何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不利影响。
河北新大长远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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