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72249 证券简称:金米特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
变更办法同董事长的产生、变更办法。
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发起人承诺延长禁止转让期限的,按承 发起人承诺延长禁止转让期限的,按承诺执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诺执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 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 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公司股份。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系统挂牌进行公开转让后,应遵循全国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进行公开转让后,应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转让规则。 遵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
转让规则。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三十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
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 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
使相应的表决权; 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
议或者质询; 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份; 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 (五)查阅本章程、复制公司章程、股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 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 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
告; 议、财务会计报告,符合规定的股东可
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配; 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 立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 其股份;
(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