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872247 证券简称:银山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银山棉麻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合肥银山棉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5 年度薪酬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 2025 年度薪酬分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分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五、《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公告编号:2025-00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末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
派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本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
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采用信用及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方式进行融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公司董事会关于本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 2025 年度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规避风险和价值发现功能,规避交易商品价格风险,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针对相关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该议案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进行棉花期货套期保值。
合肥银山棉麻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闫晓明、韦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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