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9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72247 证券简称:银山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银山棉麻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合肥银山棉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符合公司 2024 年业务发展规划。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分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分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五、《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07
经仔细审阅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末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
派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本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选举闫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董事会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能够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保护公司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以适应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九、《关于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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