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5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72230 证券简称:青岛积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定向发行优先股相关文件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定向发行优先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发行的《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的《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优先股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优先股认购协议》约定的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知情权等条款作了修改,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协议合法有效。
3.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10
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6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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