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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1 15:32:36 股吧网页版
青岛积成: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872230 证券简称:青岛积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汉峪金谷 A2-3 栋 17 层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2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飞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定向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
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对是否符合定向发行优先股的条件逐项进行了核对及自查,认为公司目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向发行优先股的条件。
2.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崔福义、王汉民、王明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向发行优先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公告编号:2025-045)。
2.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崔福义、王汉民、王明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山东财金科技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优先股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与本次定向发行优先股的发行对象山东财金科技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优先股认购协议》。
2.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崔福义、王汉民、王明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好投资者权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的有关要求,公司拟就本次定向发行优先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管理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优先股的募集资金,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拟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崔福义、王汉民、王明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定向发行优先股涉及公司股份数额变化、股东情况等相关事项变更,因此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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