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872230 证券简称:青岛积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
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无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关于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切实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公告编号:2025-036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代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附属企业资金,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规范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维护公司资金、资产安全的法定义务。
第六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第七条 公司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八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业务和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监控资金流向,防止资金被占用。
第九条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十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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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6.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一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并持续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分别定期检查公司本部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定期汇报制度。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公司财务部应当向董事会提交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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