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证券代码:872217 证券简称:瑞普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河北瑞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26 日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瑞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河北瑞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
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现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经邢台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91130501713144450D。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河北瑞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振兴路 6 号邢台市检验检测中心写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3574.9875 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有关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应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尊崇规律,至臻卓越。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通信设备
销售;通信设备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
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持股情况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
股份的凭证。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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