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6 16:32:51 股吧网页版
润和催化:关于公司拟与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6


公告编号:2024-069

证券代码:872211 证券简称:润和催化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润和催化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的概况

润和催化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拟与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合作方”)签署《迁建年产 5 万吨稀土催化新材料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要求,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拟在合作方管辖化工园区内由公司投资(迁建)建设年产 5 万吨稀土催化新材料生产线及配套工程,项目暂定名称:迁建年产 5 万吨稀土催化新材料项目(具体以实际备案的项目为准)。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与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2、住所地: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 133 号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公告编号:2024-069

乙方:润和催化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投资概述

项目内容:迁建年产 5 万吨稀土催化新材料生产线及配套工程。

建设规划:项目总投资约 10 亿元,占地约 150~180 亩,计划于 2026 年开
工建设,项目建设施工工期为 36 个月。建设项目内容:30000t/a 稀土催化裂化催化剂(FCC)生产线;5000t/a 甲醇制烯烃(MTO)催化剂生产线;10000t/a共沉淀催化剂生产线;5000t/a 功能分子筛生产线。

(三)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方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乙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投资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如后续投资事项顺利推进,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增量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二)本次《投资协议》的签署,为双方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要求,推进实施退岸(城)入园,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投资意向,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及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本项目的建设用地将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本投资协议是竞买目标土地的投资意向约定,具体能否取得土地、项目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四)本投资协议所约定的项目以实际备案项目为准,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将视后续具体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一)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

(二)按协议约定,乙方承诺在双方达成的相关共识得到落实的情况下,及时足额投资,按时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若在具备开工条件后 6 个月仍然未开工,

公告编号:2024-069

则甲方有权按供地价收回土地,若公司达到约定项目实施条件后不能按期开工建设,存在退回土地的可能。

(四)本项目是基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作出的决策,本次投资风险相对可控;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协议的履行,该项目投资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对公司业绩的承诺,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