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6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872209 证券简称:双元环保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吉林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银行贷款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吉林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08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吉林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内容
更正前:
一贷款情况概述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取得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丰满支行借款 300.00 万元, 吉林市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股东柴哲、柴博及其配偶吴金善、白海涛及其配偶李晓晨、白海捷及其配偶尹雪为
保证人,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022 年 8 月 2 日取得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满支行借款 370.00 万元,吉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股东柴哲、柴博及其配偶吴金善、白海涛及其配偶李晓晨、白海捷
其配偶尹雪为保证人,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022 年 8 月 23 日取得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借款 650.00 万元借款,公司以吉林市不动产权
第 0072083 号、第 0072085 号房产、吉市国用(2011)第 220204001020 土地使用
权进行抵押担保,公司股东柴哲、柴荣峦及其配偶徐景芹、柴博及其配偶吴金善、白海涛及其配偶李晓晨、白海捷及其配偶尹雪为保证人,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更正后:
一贷款情况概述
公告编号:2023-028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取得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丰满支行借款 300.00 万元,本公司股东柴哲、柴博及其配偶吴金善、白海涛及其配偶李晓晨、白海捷及其配偶尹雪为保证人,保证方式为连带责
任保证;2022 年 8 月 2 日取得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满支行借
款 370.00 万元,吉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股东柴哲、柴博及其配偶吴金善、白海涛及其配偶李晓晨、白海捷其配偶尹雪为保证人,保证方
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022 年 8 月 23 日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
行借款 650.00 万元借款,公司以吉林市不动产权第 0072083 号、第 0072085 号
房产、吉市国用(2011)第 220204001020 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公司股东柴哲、柴荣峦及其配偶徐景芹、柴博及其配偶吴金善、白海涛及其配偶李晓晨、白海捷及其配偶尹雪为保证人,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更正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关于取得贷款的公告》 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吉林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7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