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1 19:39:03 股吧网页版
雷神科技: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872190 证券简称:雷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亟需扩充办公场所及自建研发测试中心,更好地吸引各类人才,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购买青岛海云创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控制的企业)开发的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海尔云谷(海尔路 1 号)5 号楼 13至 15 层办公楼及 45 个停车位。

公司委托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对标的进行评估,出具了《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委托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云谷(海尔路 1 号)5 号楼 13 至 15层
办公楼及 45 个停车位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青天评报
字[2025]第 QDV111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标的
资产的评估值为 79,489,775.00 元。以该评估报告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为 79,000,106.00 元。

上述事项已经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的《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与青岛海云创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
《云谷二期产业 05#楼(13-15 层)买卖协议》,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青岛海云创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为一家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和销售资质。甲方以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崂山区海尔路 1 号丁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370212001501GB00049。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鲁(2022)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 0047201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28446 平方米。乙方意向定制的标的房产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零售商业、餐饮、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61-5-27。

(一)标的房产情况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1 号丁(原海尔工业园)LS0801-017 地块产
业一期工程 5 号楼 13-15 层及 45 个停车位,工程已竣备。

(二)价款及付款方式

(1)价款:总价 79,000,106 元(大写:柒仟玖佰万零壹佰零陆
圆整)

(2)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

本协议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人民币 39,500,053.00 元
(大写: 叁仟玖佰伍拾万零伍拾叁圆)。甲乙双方完成网签合同签署后 3 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 23,700,031.80 元(大写:贰仟叁佰柒拾万零叁拾壹圆捌角零分)。发放房屋交付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乙方付清尾款 15,800,021.20 元(大写:壹仟伍佰捌拾万零贰拾壹圆贰角)。

(三)交付标准、交付期限、产权登记

1、标的房产交付标准为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毛坯交付。双方应相互配合在房屋交付后的 1 个月内开具房地产销售行业的专用发票并将产权证办理完成。非因乙方原因,产权证逾期办理完成超过 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需自乙方解除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5 日内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为搬入及搬离标的房产而支出的费用、乙方为装修标的房产而付出的装修费、家具及设备等资产采购费。

2、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通知及交付生效情形向乙方交付。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承诺与保证:①甲方对该房产享有合法权利;②该房产没有出售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③该房产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④甲方承诺该房产未在除乙方外的任何第三方设立抵押。

2、甲方延期交付标的房产,乙方有权按照双方最终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买卖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支付延期交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超过 60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自乙方解除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 5 日内返还全部房款。

3、甲方保证在交付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该房屋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等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