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59
证券代码:872166 证券简称:新烽光电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强制变更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并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做市商不足两家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
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7 月 17 日起停牌。
当前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停牌事项进展
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7 月 23 日、7 月 30 日、8 月 6 日、8 月 13 日
及8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股票因做市商不足两家强制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5-048)、《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和《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尚未恢复 2 家以上做市商。
三、强制复牌情况概述
公告编号:2025-059
因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的做市商不足 2 家,自 2025 年 7 月 17 日起,公司股票
停牌,截至本公告披露至之日,停牌期满 30 个交易日。鉴于停牌期间为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的做市商未恢复为 2 家以上,且公司未提出股票交易方式变更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方式确定及
变更指引》等相关规定,自 2025 年 8 月 28 日起,公司股票强制变更为集合竞价
交易方式并复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本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8 月 28 日起复牌。
股票复牌后,本公司仍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备查文件
无。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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