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烽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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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2
公告编号:2025-056
证券代码:872166 证券简称:新烽光电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对《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该议案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能够更好的推进公司审计工作。公司经综合评估,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对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有丰富的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
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独立董事: 陶学军叶鹏陈侠
2025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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