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公告编号:2025-053
证券代码:872166 证券简称:新烽光电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光谷软件园 C3 栋 11 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武治国
6.会议列席人员:陈银、潘凌、余华安、邓荣华、石杰、徐胜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审议。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5-053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未来发展需要,能够更好地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经综合评估,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提交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陶学军、叶鹏、陈侠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
告编号:2025-054)。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提交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53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5 年 1-6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鉴于发展需要,公司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5】16155 号《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6 月审阅报告》,公司董事会确认并同意对外报出上述审阅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1-6 月审阅报告》。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提交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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