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公告编号:2025-047
证券代码:872166 证券简称:新烽光电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年 7 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邓荣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5 年 7 月 28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财务负责人高远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邓荣华先生为财务负责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邓荣华,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6 年 9
月至 2000 年 6 月在重庆大学会计学本科专业学习。2000 年 7 月-2004 年 12 月,在武汉
建工第二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担任项目财务主管;2005 年 2 月-2009 年 2 月,在湖
北致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担任主管会计兼内部审计员;2009 年 3 月-2013 年5 月,在湖北珩生五洲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担任财务经理;2013 年 5 月-2015
年 2 月,在西峡农商市场置业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5 年 3 月-2022 年 5 月,在湖
北凡华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担任财务总监;2023 年 4 月-2025 年 3 月,在湖北江都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财务部担任财务总监;2025 年 7 月加入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公告编号:2025-047
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符合公司治理要求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聘任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相关岗位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因此同意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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