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72165 证券简称:卡特马克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宁波卡特马克智能厨具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宁波卡特马克市场营销有限公司 7%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35 万元,实缴到位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35 万元)转让给朱云伟,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前的标的公司的风险和责任由转 让方按其持股比例承担,转让之后由受让方按照其持股比例进行承担。公司据 此与朱云伟签订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并协助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金额 37.44 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宁波卡特马克市场营销有限 公司的股权由 58%变成 5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 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 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 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计算本 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 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 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 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 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 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 值为准。”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众环审字
(2025)0205777 号审计报告,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末合并报表资
产总额为 140,507,418.20 元,期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2,090,057.92 元。
本次出售资产的交易对价为 37.44 万元,本次出售股权未导致公众公司丧
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本次出售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35 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50%,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 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 50%且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期末资产总额的 30%;根据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
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
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无需回避表决;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朱云伟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凤山街道穴湖村西柳家岙
关联关系:持有子公司宁波卡特马克市场营销有限公司 42%股份的股东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宁波卡特马克市场营销有限公司 7%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宁波市江北区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交易总价:37.44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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