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3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72161 证券简称:风行测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山西风行测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履行特殊投资条款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山西风行测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完成了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针对本次定向发行公司控股股东梁耀军(以下简称 “甲方”)与山西金信投融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投资”或“乙方”)于 2021 年 4月 21 日签订了《股份回购协议》(以下简称“《回购协议》”)。《回购协议》中双
方约定了回购的特殊投资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1-022)。
二、 履行特殊投资条款的情况
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符合上市要求及战略调整已暂停上市计划,公司未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申报首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
件,或在全国股转系统申报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的申请文件(以上统称“首次公开发行”),即已触发梁耀军与金信投资签订的《股份回购协议》约定的股份回购情形。现金信投资根据《股份回购协议》的相关约定,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梁耀军依约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全部 2,700,000 股股份。基于上述情形,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1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具体履行《股份回购协议》项下约定,近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主要内容如下: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按照《股份回购协议》第 1.2 条约定的回购价格回购乙方股份。股份回购价格按照下述价格确定,并且每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时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后经有权监管机构备案的每股净资产,即股份回购款为乙方实际缴纳的认购价款 9,450,000 元与自乙方实际缴纳上述认购价款之日起至乙方要求甲方回购之日止按 8%/年计算的利息之和,并扣除乙方持有股份期间取得的分红。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分期对该笔股份进行回购,近期会进行第一期回购事宜。
三、履行特殊条款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股份回购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份回购事宜的各相关主体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山西风行测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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