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872154 证券简称:维真视界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西安维真视界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栗永强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承诺类别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收购人符合资
格的承诺;资金来源的承诺;关于保证公众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委托他人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公众公司股份);关于收购过渡期的承诺;
关于不注入私募基金、类金融相关业务和房地产开发
及投资类资产的承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的承诺;收购人未能履行承诺事项时的约束
措施的承诺。
承诺期限 长期(《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为 12 个月)
《收购人符合资格的承诺》
收购人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
状态;
2、最近 2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
为;
3、最近 2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
收购公众公司的其他情形。”
《资金来源的承诺》
收购人承诺:“本人承诺本次收购西安维真视界影视
承诺事项的内容
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股
票的资金来源为本人自有资金,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
的股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利用公众公司资源获得任何形式财务
资助的情况,不存在他人委托持股、代持股份的情形。
本次收购的标的上没有设定其他权利,也没有在收购
价款之外存在其他补偿安排。”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