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5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72129 证券简称:英斯瑞德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南京英斯瑞德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南京英斯瑞德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斯瑞德”或“公司”)
股东南京艾赛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陈碧云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签订《股
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南京艾赛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英斯瑞德股份1,320,000股以人民币191.4万元转让给陈碧云,上述转让价格为 1.45 元/股。
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前,南京艾赛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英斯瑞德
股份 4,400,000 股,持股比例为 29.33%;陈碧云持有英斯瑞德股份 750,000 股,
持股比例为 5.00%。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后,南京艾赛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英斯瑞德股份 3,080,000 股,持股比例为 20.53%;陈碧云持有英斯瑞德股份 2,070,000 股,持股比例为 13.80%。上述转让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本次股份转让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办理,尚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书面申请,股份转让具体完成时间以全国股转公司和中国结算审核及股份最终完成过户登记时间为准。
根据公司股东陈路、南京艾赛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碧云、刘春玲于
公告编号:2024-028
2023 年 8 月 29 日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公司股东南京艾赛特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陈碧云、刘春玲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路的一致行动人,各方增持或减持英斯瑞德股份,导致协议各方所持股份数量变更的,不影响协议各方的一致行动安排。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未发生变化,未触发权益变动披露标准;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东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南京英斯瑞德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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