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2098 证券简称:中置添颐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四川中置添颐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川中置添颐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四川中置添颐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保持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中置添颐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与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充分披露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根据与投资者沟通情况,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信息。
(2)合规披露原则。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对信息披露的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范,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涉及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3)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要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投资者,避免进行不全面、选择性信息披露。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要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5)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6)互动沟通原则。公司要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建立与投资者双向沟通的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树立客观、诚信的公司形象;
(2)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服务理念;
(3)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提升并举的投资理念;
(4)促进公司诚信自律,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1)投资者;
(2)证券分析师及行业研究员等从事证券分析、咨询的服务机构或个人;
(3)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4)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二)年度报告说明会;
(三)股东会;
(四)公司网站;
(五)分析师会议和说明会;
(六)一对一沟通;
(七)邮寄资料;
(八)电话咨询;
(九)广告、宣传单或者其他宣传材料;
(十)媒体采访和报道;
(十一)现场参观;
(十二)路演;
(十三)电子邮件沟通;
(十四)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的方式。
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为,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1)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前景,包括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公司发展方向、
规划、经营方针等;
(2)法定的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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