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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20:15:14 股吧网页版
易畅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72092 证券简称:易畅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易畅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易畅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易畅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易畅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行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 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易畅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
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 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依照《公司 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
议。

第四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
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
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范围

第六条 一般职权范围: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决定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对外股权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事项、银行贷款、委托理财等事项,

(九)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发
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0.5%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十)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国内外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十五)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审议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员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调动和使用等事项;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行使上述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行程董
事会决议后方可实施。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
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超出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七条 对外担保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不得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

(三)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 2/3 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包括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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