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山东恒泰铭业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恒泰铭业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后)
2025 年 12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第一节 股东......7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4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16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第五章 董事会......22
第一节 董事......22
第二节 董事会......24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28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9
第七章 监事会......30
第一节 监事......30
第二节 监事会......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3
第二节 利润分配......34
第三节 内部审计......35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5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5
第十章 通知......36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7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39
第十三章 附则 ......39
山东恒泰铭业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山东恒泰铭业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恒泰铭业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章莱路泉城科技金融小镇 9 号楼 107。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闫鑫宇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
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实行先进的科学
管理,适应市场需要,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品牌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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