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01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72077 证券简称:恒泰铭业 主办券商:诚通证券
山东恒泰铭业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山东恒泰铭业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王闻超、
金晓燕、王旭辉于2022年12月16日与济南泓湖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闻超变更为闫凯。公司股东王
闻超、金晓燕、王旭辉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挂牌公司4,500,900股非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18%。
本次交易前后交易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王闻超 3,000,000 60% 0 0%
金晓燕 1,499,000 29.998% 0 0%
王旭辉 1,000 0.02% 0 0%
济南泓湖企业发展合伙企业(
0 0% 4,500,900 90.018%
有限合伙)
公告编号:2024-008
本次交易完成后,济南泓湖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挂牌公司4,500,900股股份,占挂牌公司总股本的90.018%。因此,公司董事会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交易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详见《收购报告书》。
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已于近日向股转系统提交申请审批,审批通过后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或其他监管认可的方式完成。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收购报告书》
山东恒泰铭业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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