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08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72061 证券简称:孔明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中天孔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
员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
1、基本情况
北京中天孔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获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鄂威先生存在被限制高消费情形。
执行法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案号: (2022)京 0112 执 3628 号
立案时间:2022 年 04 年 20日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2 年 9 月 21 日
限制高消费生效日期:2022年 7 月 11日
2、被限制高消费的原因
根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2022)京 0112 执 3628 号,因北京鸿泰华
饲料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北京鸿泰华饲料有限责任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北京鸿泰华饲料有限
公告编号:2023-001
责任公司及北京鸿泰华饲料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鄂威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鄂威被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对北京中天孔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常经营无实质影响。
三、 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鄂威先生知悉被列入限制消费人员后,尽最大努力协调处理各方关系,并
在 2022 年 7 月 14 日起不再继续担任涉事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职。鄂威先生本人
已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处理此次案件,并尽快向法院申请撤销限制消费令,消除负面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此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
(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结果查询》
北京中天孔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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