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872019 证券简称:唯普汽车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东唯普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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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撤销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唯普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并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为符合有关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如有两名以上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委员的,由公司董事会指定其中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内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少于三名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
(五)向董事会提名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
(六)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向董事会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有);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对本议事规则前条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审计
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董事会。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如有需要,
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为审计委员会的执行秘书机构,负责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筹备委员会会议,跟踪委员会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等,根据审计委员会的要求或会议安排,及时、充分地向审计委员会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报
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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