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72013 证券简称:纬而视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 10:3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公告编号:2025-013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013 纬而视 2025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格路 67 号 1 幢五层东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
报。
(二)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
报。
(三)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情况予以
汇报。
(四)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决定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13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及《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8)。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的《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八)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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