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杰股份: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6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71987 证券简称:峰杰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峰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 第四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
亨尾大街 3 号五层 6 卡,邮政编码: 镇方华公路 999 号之十 1 栋 501 房,邮
528403。 政编码:510470。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变更前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亨尾大街 3 号五层 6 卡
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东华工业区路卡时尚小
镇 A1 栋 5 楼 503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告编号:2025-009
二、修订原因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特此对《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广东峰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峰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