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0
证券代码:871952 证券简称:国创节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山东国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发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9 月 2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9 月 2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国创保温工程有限公司收到山东省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3)鲁 1302 民初 21141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山东国创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令帅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临沂辰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旅宾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客户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临沂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旅宾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客户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被告签订《认购协议书(商票抵款)》、《商票抵房补充条款》约定以第三人临沂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票的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未兑付)购买临沂中
南君启项目 11 号楼 1 单元 1002 室、11 号楼 1 单元 1202 室、11 号楼 1 单元 901
室三套房产及 11-116、11-129、11-130 储藏室,共计 (人民币):5,588,011 元。
协议签订后,原告履行完毕协议约定的义务,为被告出具了《商票抵房线下结清确认单》,被告向原告开具了商品房房款收据及储藏室款收据。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备案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但被告迟迟未办理,故请求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履行原被告签订的《认购协议书(商票抵款)》,判令被告办理原告临沂中南君启项目11号楼1单元1002室、11 号楼1单元1202
室、11 号楼 1 单元 901 室三套房产及 11-116、11-129、11-130 三套储藏室的商
品房的销售合同签订、网签、备案,办理不动产登记。共计 (人民币):5,588,011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签订《认购协议书(商票抵款)》、《商票抵房补充条款》约定以第三人临沂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票的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未兑付)
购买临沂中南君启项目 11 号楼 1 单元 1002 室、11 号楼 1 单元 1202 室、11 号
楼 1 单元 901 室三套房产及 11-116、11-129、11-130 储藏室,共计 (人民
币):5,588,011 元。
协议签订后,原告履行完毕协议约定的义务,为被告出具了《商票抵房线下结清确认单》,被告向原告开具了商品房房款收据及储藏室款收据。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备案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但被告迟迟未办理,故请求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被告临沂辰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山
东国创保温工程有限公司办理临沂中南君启 11 号楼 1 单元 1002 室、11 号楼 1
单元 1202 室、11 号楼 1 单元 901 室房产的商品房的销售合同签订、网签、备案,
及 11-116、11-129、11-130 三套储藏室的商品房的销售合同签订。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 25,458 元,由被告负担。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是公司依法维权,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诉讼尚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公司将积极督促被告履行判决义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除上述案件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仍存在如下诉讼进展情况:
案件一:
(一)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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