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18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71948 证券简称:锦洋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任免基本情况
(一) 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谢耀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时止,自 2025 年 7 月 18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
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80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姚静女士的财务负责人,自 2025 年 7 月 18 日起生效。上述
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任免原因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对相关人员工作职责进行调整,现免去姚
公告编号:2025-017
静女士财务负责人职务,聘任谢耀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 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三) 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谢耀明,男,1966 年 3 月 29 日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大专,中国共产党员。1990 年 3 月至 2000 年 12 月在临安市
货物运输配载有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2001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杭州锦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杭州运锦特版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安徽锦洋氟化学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7 年 3 月
至 2025 年 4 月任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 年
5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浙江鸿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
年 7 月 18 日起任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二、 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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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此次任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保证公司董事会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治理的要求。
三、 备查文件
(一)《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
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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