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滨州隆鑫天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滨州隆鑫天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山东省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600310386906T。
第三条 公司名称:滨州隆鑫天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滨北街道办事处凤凰一路 8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8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是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担任法定代
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进行登记;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进行 变更登记。
第八条 公司的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
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诚信为基、质量为本,为股东创造最大利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食品加工、销售;房产租赁;餐饮服务;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采用记名方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第十六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七条 公司设立时的股份总数为 4280 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起人
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为:
序号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
(股) 例(%)
1 刘国华 372301196012250026 16,520,800 38.60
2 吝同庆 372301196309100073 4,800,000 11.21
3 李树林 370522195402101413 3,220,000 7.52
4 张丽霞 372328196511100042 3,220,000 7.52
5 刘锐 372301198409110315 9,830,200 22.97
6 张志敏 372301195912080017 530,000 1.24
7 李东泽 370522197706200815 900,000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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